2022年5月21日,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选址于宁国市梅林镇鼎湖北路1号中鼎工业园地块内,计划分三期实施。新增真空热压成型机、真空橡胶成型机、橡胶注射机、冷冻修边机、自动车边机、自动检测等416 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0430万件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的生产能力。系迁、扩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9月,宁国市发改委为本项目备案(发改备案 [2017]45号项目,项目编码:2017-341881-36-03-023271),公司于2017年10月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宁国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0月20日以文(宁环审批[2017]110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并于2018年4月18日以文(宁环 [2018]131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变更报告予以确认。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2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2年03月30日重新办理排污许可手续,证书编号为:913418817773508868001Q,有效期至2025年06月28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350000万元,阶段性实际总投资17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280.2万元,所占比例为0.73%。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的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中1#、2#、4#生产厂房、研发及试验中心等,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
金属零部件制品车间及配套设施未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金属零部件制品主要生产设备未购置,生产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4;
2.环保设施有所调整。抛丸废气新增一个排气筒,喷胶废气、硫化废气、电泳废气处理工艺由“高效逆流式除臭净化塔+UV高效光解净化”,调整为“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抛丸、磷化、喷胶、开炼、硫化、电泳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磷化工序酸洗废气经收集引至酸雾洗涤塔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胶废气经各类管道收集引至“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开炼与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喷淋+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经收集引至“中和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脱脂、磷化、清洗、喷淋塔排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排入中鼎工业园污水处理站(隔油+混凝沉淀+气浮+A/O工艺)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直接排放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脱脂槽渣、磷化槽渣、喷胶沉渣、废原料胶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除尘器集尘、废胶料、砂边废料、修边废料、废砂轮和生活垃圾。其中,脱脂槽渣、磷化槽渣、喷胶沉渣、废原料胶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除尘器集尘、废胶料、砂边废料、修边废料、废砂轮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相关场所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四、验收结论
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已阶段性建成的1#、2#、4#生产厂房、研发及试验中心等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抛丸、磷化、喷胶、开炼、硫化、电泳工序各类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排入中鼎工业园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中德小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