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7日,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选址于宁国市港口工业集中区柳溪路南侧地块内,拟在维持年利用3万吨无水氟化氢的前提下,将原有两条2万吨/年干法氟化铝生产线减量技改为两条 2.5 万吨/年无水氟化铝生产线(一备一用),建设一条 1 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具体技改内容为:改造成品车间为本项目产品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无水氟化氢产品制备用电子级氢氟酸车间;改造现有冷冻空压站;建设一栋中控室;改造现有干法氟化铝生产车间新增氟化氢冷凝、精馏、脱气装置;改造现有氟化铝流化床,配合无水氟化氢与氢氧化铝反应率增加,改造氟化铝产能至 2.5 万吨/年;改造现有冷冻空压站,新增4台冷冻机组;建设 2 台闭式循环冷却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万吨电子级无水氢氟酸(50%)、5000吨电子级无水氟化氢(100%)的生产能力。系技改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7月宣城市经信局为本项目备案(宣经信投资函[2020]82号,项目代码:2105-341800-07-02-338919),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14日以文(宣环评[2021]24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2022年10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1年08月1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41881798115578N001V,有效期至2023年08月10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00万元,所占比例为5.6%。
(四)验收范围
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建成的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主要生产设备及变化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验收监测报告中的表3-2;
2.氟化氢反应炉烟道气由计划中的 DA003、DA005两个排气筒合并为DA003一个排气筒排放;氟化铝生产废气(含氟废水回收废气)及氟硅酸回收废气由计划中的 DA002、DA004两个排气筒合并为DA002一个排气筒排放,以上排气筒合并后污染物排放量不变;在无水氟化铝车间西侧新建1座20m2危废库。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检测单位为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2023JCJCWTQ0106-1)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石膏排料、氟硅酸回收、含氟废水回收、工业级氢氟酸回收、污水收集池废气和氟化氢反应炉烟道气。其中,石膏排料废气经冷却滚筒管道、烘干滚筒管道以及密闭暂存仓管道密闭收集后采用两级碱洗装置处理后,经分别由20m 高的排气筒(DA014、DA015)外排;氟硅酸回收废气由水洗塔顶部排出,经管道收集后经三道碱洗塔处理后经 30m 高的排气筒(DA002)外排;含氟废水回收尾气进入后端集中处理器(两级碱洗)处理,由 30m 高的排气筒(DA002)外排;工业级氢氟酸回收废气经管道收集经两级水洗吸收废气中的氟化物进入工业级氢氟酸,未被吸收的氟化物经两级碱洗后经 15m 的排气筒(DA012)外排;氟化氢反应炉烟道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采用“碱洗脱硫+SCR 脱硝”工艺进行处理后,由25m 高的排气筒(DA003)外排;污水收集池废气经密闭的收集房收集后采用碱洗工艺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13)外排;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生态环境部(环大气[2019]56号)“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其他工业炉窑排放限值要求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无水氟化铝车间:氟化铝流化床反应冷凝水、HF 酸洗塔循环置换废水、集中净化器循环置换水;低密度氟化铝车间圆盘过滤母液、SiO2过滤废水;萤石烘干车间:烟气脱硫塔循环置换废水;锅炉房排水;氟化铝循环冷却水;地坪冲洗废水等,废水经收集引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沉淀池+反应池+絮凝池+沉淀池+蓄水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 为950m3/d)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由企业专管送至港口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区15min的初期雨水单独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15min后的雨水与其他雨水直接经雨水排水系统排出厂外;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接管排入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港口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泥、石膏、纯水制备用废滤材(含废活性炭、石英砂、渗透膜、反渗透膜)、在线仪器检测废液、试剂空瓶和生活垃圾。其中,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污水处理站污泥、石膏、纯水制备用废滤材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设置35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合并建成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 1 座,位于厂区东南角事故应急池,容积720m3;加设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隔断措施,其中初期雨水池 220m3,事故水池500m3,新建一座事故水池605m3,位于现有污水处理站北部。
四、验收结论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氟化铝升级为2.5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单线)和1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100%计)技改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废水处理站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分别经收集、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定期组织人员应急培训,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4.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厂区雨污管网、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1 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