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宁国市冷水坞萤石矿年开采2万吨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冷水坞萤石矿年开采2万吨扩能项目位于宁国市宁墩镇冷水坞。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9°06′44″,北纬30°26′00″,矿区距宁国火车站25km,距宁国-宁墩公路约300m,矿区有简易公路与之沟通,交通较便利,依托原办公生活区,新建运输道路连接至斜井。依托已修至PD2的道路,并新建通往斜井的道路,继续使用原临时堆场。本项目采取地下开采方式,主要工序为巷道掘进、湿式凿岩、穿孔爆破、井下运输,人工选矿后出售至选矿厂,配置凿岩机、空压机、铲运机、电动装岩机、局扇、喷浆机、提升机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设施。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开采2万吨萤石矿的生产能力。系改扩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于安徽省矿权交易中心成功收购宁国市冷水坞萤石矿,自此成为冷水坞萤石矿的采矿权人,矿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2年10月宁国市发改委以文(发改审批函 [2012]24号)予以确认,公司于2013年12月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冷水坞萤石矿年开采2万吨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宁国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6月24日以文(宁环 [2014]40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2023年04月18日,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91341800068092298D001X,有效期至2028年04月17日。
2023年5月29日,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41881-2023-039-L)。
经向宁国市生态环境部门了解,本项目施工期及试生产期,未接到环保投诉,也未出现环境纠纷情况。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9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5万元,所占比例为15.3%。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宁国市冷水坞萤石矿年开采2万吨扩能项目。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主要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分别见验收调查报告中表3-3、表3-2,其中,凿岩机减少2台,铲运机、电动装岩机、喷浆机分别减少1台;
2.调整为电子引爆装置。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调查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宁国市冷水坞萤石矿年开采2万吨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检测单位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及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TWHJ20231017G;2023JCJCWTQ0420-2)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㈠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凿岩钻孔、爆破、放矿运输环节产生的(烟)粉尘和铲装、卸车、堆场产生的扬尘,以及各种燃油机械排放的尾气。其中,采取湿式凿岩,强化井下通风措施;委外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采用穿孔爆破方式,爆破堆采取洒水抑尘;铲装、卸车同步采取软帘封闭、软管喷雾、洒水抑尘;临时堆场设置可移动洒水喷头,适时洒水。经检测,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㈡废水。本项目污水主要来自矿坑涌水、车辆冲洗水、废石矿石临时堆场淋滤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矿坑涌水部分回用于采矿,其余部分达标后排入附近宁墩河;车辆冲洗水来自沉淀处理后的矿井涌水和堆场淋滤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供作附近林木浇灌、不外排;车辆冲洗平台边设置一沉淀池,冲洗水可循环使用用于绿化,不外排;矿石堆场淋溶水自流进入位于沉淀池内进行收集,初步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冲洗车辆或用于矿区洒水抑尘。经监测,废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㈢噪声。本项目针各类噪声源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降噪措施,对进出车辆经过敏感点附近时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管理措施。经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㈣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石、沉淀池沉积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石用于采空区回填,沉淀池沉积物收集后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㈤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经调查,项目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以及重要生态敏感区。调查区域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主要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植被以森林植被为主。无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建设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矿区裸露面已进行植树种草绿化。
㈥社会环境影响。公司不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非煤矿山整治与发展规划中提及的整治、整顿及关闭对象,项目建设符合安徽省非煤矿山整治与发展规划发展要求;项目不涉及征地,不涉及移民安置问题,不存在群众抵制征地的风险;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均得到合理有效防治,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夜间不安排施工、开采和运输,周围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很小;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厂取水口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开采过程中未发现文物古迹.项目建设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㈦公众参与。通过分发公众参与调查表、走访周围群众等方式,调查得出:大部分的公众认为本项目施工期间和试生产期对环境无明显影响,并没有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从施工到目前未出现环保投诉情况;项目建设未对当地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对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以及施工期、试营运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群众表示满意。
四、验收结论
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冷水坞萤石矿年开采2万吨扩能项目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按照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2.强化抑尘设施维护保养,车辆进出应严格进行冲洗,临时堆场及矿区运输道路须根据天气情况适时洒水,确保粉尘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根据已批复的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和项目土地复垦方案中相关内容对矿区进行生态保护及修复。
4.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场区闲置地进行绿化,美化环境。
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宁国市森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冷水坞萤石矿年开采2万吨扩能项目验收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