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第三水厂(昭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5月28日,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根据《第三水厂(昭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第三水厂(昭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净水厂位于宣城市新城区水阳江大道与昭亭南路交叉口处,即东径118°44'18"、北纬30°56'20"处,水源取水口分别位于水阳江宣称水文站以下约330m左右左岸、关庙水库大坝右侧。二期扩建工程供水、净水厂规模按5万m3/d、泥水处理系统规模按10万m3/d设计建设。
年工作时间:365天,8760小时。
处理工艺:原水通过净水处理厂的一级提升泵后,在絮凝池与来自加药间的絮凝剂充分反应(同时加氯间预加氯),一方面预加氯可以杀死水中的大肠菌群和其它的微生物;另一方面源水中的胶体和溶解性的固体与察凝剂发生絮凝作用,经充分反应后在沉淀池形成大颗粒絮体并沉淀,从水中分离出来,达到净化原水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去除水中的微絮凝体和微生物残留物,经沉淀后的水相继通过V 型滤池、二次加氯补和加氯的作用,使水质指标进一步提高。当滤池运行一段时间后,需要进行反冲洗以去除滤料上富集的颗粒物从而达到洁净滤料以提高过滤速度和出水水质。经处理后的水进入清水池暂存并通过二级提升泵向城市管网供水。
滤池反冲洗废水进入回收水池,上清液回用作为原水,底泥和沉淀池产生的排泥废水排入厂区内生产废水(排泥水) 调节池,再进入污泥浓缩池浓缩处理,经浓缩后的污泥通过污泥泵送到污泥脱水机房进行脱水,脱水后的污泥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置。污泥浓缩池的上清液和脱水机房的压滤水作为原水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市政管网,经敬亭圩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达到GB18918-2002 一级 B标准后排入水阳江。
项目采用次氯酸钠进行消毒。
排水途径:生产废水经污泥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敬亭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供水范围:宣城市新城区及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系扩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2月宣城市发改委以《关于宣城市第三水厂(昭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14]42号予以批复,2014年5月27日安徽省水利厅以文《关于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第三水厂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皖水资源函[2014]642号)予以审查通过,公司于2014年10月委托安徽师范大学编制完成《宣城市第三水厂(昭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宣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1月6日以文《关于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宣城市第三水厂(昭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宣环评[2014]44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
项目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建成投入试运行。公司于2023年04月17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9134180078492709X3003Z,有效期至2028年04月16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9250.76万元,实际总投资9100.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2万元,所占比例为0.35%。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已建成的第三水厂(昭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食堂未建设,后期建设时需配套安装经国家环保产品认定的油烟净化装置。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主要生产设备及变化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3-4,原辅材料、能耗见验收监测报告3-2,其中对加药、加氯进行改造,取消原4台二氧化氯发生器,直接使用次氯酸钠。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第三水厂(昭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检测单位为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2023JCJCWTQ0412-4、2023JCJCWTQ0507-3)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加氯间无组织排放的HCl,采取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为沉淀池排污水、滤池反冲洗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项目区含泥生产废水经浓缩脱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原水,泥饼外运。项目新建的泥水处理系统,以新带老,将一期产生的废水一期处理,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达到敬亭圩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排入市政污水管,进入敬亭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生活污水外排满足敬亭圩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净水厂、取水泵站内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脱水污泥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卫生填埋。
生态影响。经现场调查和向宣城市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了解,净水厂区、引水、输水干管沿线、取水泵站施工期间未接到人员环保投诉。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网铺设完成后已及时复垦或绿化。
本项目以净水厂边界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相关场所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已规范排污口建设;建设单位于2023年六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及宣城市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01-341800-2023-02L。
四、验收结论
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第三水厂(昭亭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环境管理,确保污水、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分类清运固废并建立转移去向台账。
2.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厂区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