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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浙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MPP管及120万米PVC管项目公示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24/1/5 17:30:10 人气:55 评论:0

安徽浙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MPP管及120万米PVC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3125日,安徽浙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120万米MPP管及120万米PVC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浙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MPP管及120万米PVC管项目选址于宁国市中溪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内,计划用地面积约为14亩,拟布置3MPP挤出生产线和3PVC挤出生产线,配置单螺杆高速挤出机、生产线控制系统、聚烯烃管材挤出模具、真空定径箱、喷淋式冷却箱、履带式牵引机、无屑切割机、成品架、锥形双螺杆挤出机、真空定型箱、三爪牵引机、环形切割机、全自动扩口机、高速混合机组、破碎机、螺旋上料机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20万米MPP管及120万米PVC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1月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本项目备案(政服备案[2020]12号,项目代码:2020-341881-29-03-001266)公司于20209月委托河北悦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浙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MPP管及120万米PVC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1230日以文(宁环审批[2020]160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112月开工建设,20238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20810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91341881MA2UELJ7XH001W,有效期至20270809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10200万元,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5万元,所占比例为0.7%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浙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120万米MPP管及120万米PVC管项目(即已建成2MPP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具备年产80万米MPP管的生产能力)。

1MPP挤出生产线和3PVC挤出生产线、混料间、模具车间、员工食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设备及变化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

2.生活污水计划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调整为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食堂仅提供微波炉热饭,无菜肴加工。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安徽净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浙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MPP管及120万米PVC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结果(检测单位为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2023JCJCWTQ0817-4)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1固态碱石灰吸收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由 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18mg/m3~1.55mg/m3,去除效率为85.4%~91.1%,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中限值标准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均值为1.07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中表 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0.45~0.83mg/m³,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厂界环境昼间噪声为57.4dBA~58.8dBA,夜间噪声为46.9dBA~49.7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妥善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四、验收结论

安徽浙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米MPP管及120万米PVC管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运行,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挤出工序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安徽浙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125

2.报告编号2023JCJCWTQ08171(1).pdf

3.验收组意见--定稿.doc

5.宁环审批〔2020〕160号.docx

16.签到表.jpg

浙鑫阶段性验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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