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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观鑫养殖场白羽肉鸡养殖基地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24/8/26 8:25:59 人气:26 评论:0

宁国市观鑫养殖场白羽肉鸡养殖基地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826日,宁国市观鑫养殖场根据《白羽肉鸡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国市观鑫养殖场白羽肉鸡养殖基地项目选址于宁国市仙霞镇杨山村地块内,系租赁46亩土地投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肉鸡标准化养殖鸡舍5栋,每栋1000平米,共计5000平米。配套建设供电供水,场区道路沟渠及固废隔离区,修建污水收集处理池和病死鸡掩埋坑等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白羽肉鸡148万只的养殖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3月,宁国市政务服务局为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03-341881-04-01-785142)。养殖场于20219委托安徽师范大学编制完成《宁国市观鑫养殖场白羽肉鸡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111日以文(宁环审批[2022]141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212月开工建设,20241月建成投入试运营。养殖场于20231018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91341881MA2UDRGL6M001Y,有效期至20281017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95万元,所占比例为19.5%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宁国市观鑫养殖场已建成的白羽肉鸡养殖基地项目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2;主要生产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3

2.检疫废物计划当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调整为厂区内不进行检疫,不产生检疫废物

3.项目环评建设肉鸡标准化养殖鸡舍3栋,每栋建筑面积1000平米,共计3000平米调整为建设肉鸡标准化养殖鸡舍5栋,每栋建筑面积1000平米,共计5000平米厂房增加两栋但养殖密度减小、总产能不变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国市观鑫养殖场白羽肉鸡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检测单位为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2024JCJCWTQ0423-12024JCJCWTQ0717-7)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自鸡舍、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生物质锅炉烟气。其中,对鸡舍臭气采取加强鸡舍通风、及时清粪等措施避免恶臭气体累积;对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进行封闭,沉淀池等产臭单元处喷洒除臭剂,加强绿植;生物质锅炉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4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简(DA001DA 002DA003DA004)外排;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93)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排水主要来自鸡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农林灌溉标准要求后,委托第三方用于农林浇灌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病死鸡、干鸡粪及垫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养殖过程出现的正常病、死鸡及时清运,委托安徽顺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泥与鸡粪及垫料一起出售给宣城市南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以厂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查验,投产前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目前该养殖场周边有一户陈先飞村民敏感点是在该养殖场建成之后陆续新建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与鸡舍冲洗废水一并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农林灌溉,不外排。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2/O+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进入厂区储水池中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委托第三方用于农林浇灌。项目养殖场废水进行场内绿化灌溉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生物质锅炉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3.9mg/m³,折算浓度为16.2mg/m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³,折算浓度为162mg/m³,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46mg/m³,折算浓度为184mg/m³,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中H2S最大排放浓度为0.05mg/m³NH3最大排放浓度为0.08mg/m³,臭气浓度<10,均满足臭气浓度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物病死鸡拖至安徽顺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鸡粪统一收集,外售给宣城市南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饲养残渣及散落羽毛统一收集,外售给宣城市南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锅炉灰渣用于农田施肥;污泥用于农田施肥。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报告书控制指标值颗粒物为0.02t/aSO20.136t/aNOx0.8160t/a

本项目排放颗粒物为0.0126 t/aSO20.1302t/aNOx0.170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

宁国市观鑫养殖场白羽肉鸡养殖基地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运行,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加强锅炉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并建立去向台账。

2.确保鸡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用于农林浇灌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养殖场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宁国市观鑫养殖场

2024826

附件3 检测报告.pdf

附件4 检测报告2.pdf

附件2  验收意见.doc

观鑫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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