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尔凯重工有限公司
年产100台套港口特种设备、移动供电新材料及附属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5年1月26日,安徽盛尔凯重工有限公司根据《年产100台套港口特种设备、移动供电新材料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盛尔凯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港口特种设备、移动供电新材料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选址于宁国市港口镇老工业集中区地块内,占地面积约为30亩,拟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生产车间2幢,办公楼1栋,附属配套建筑1套;二期建设生产车间2幢,附属配套建筑1套,生产年产100台套港口特种设备、移动供电新材料及附属工程。配置行车、数控龙门铣、激光切割、数控车床、抛丸设备、CNC加工中心、电焊机、500吨矫直压力机、轨道车、铲车、重载试验台、冲击试验台、箱型梁拼装台、断梁拼装台、伸缩梁拼装台、下推杆拼装台、移动架拼装台、导板拼装台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00台套港口特种设备和1200万米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1月,宁国市港口镇人民政府为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11-341891-04-01-730953),公司于2023年8月委托安徽净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盛尔凯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港口特种设备、移动供电新材料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8月18日以文(宁环审批[2023]46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3年09月19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91341881MA8LMDF1X1001Z,有效期至2028年09月18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0万元,阶段性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6万元,所占比例为0.76 %。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盛尔凯重工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50台套港口特种设备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项目本期已建成港口特种设备生产车间,对应内容为项目一期:港口设备生产车间及配套生产设施的建设。二期工程(1#、2#电缆生产车间)、食堂及配套设施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主要生产设备及变化、产品方案分别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4-3、4-4;
2.环保设施措施有所调整,抛丸废气处理由布袋除尘调整为滤筒除尘。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港口设备维修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港口设备维修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港口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激光切割、焊接、抛丸、调漆、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激光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房封闭,废气经收集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房封闭,调漆、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及桶、废液压油及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固化剂空桶、稀释剂空桶、废清洗剂桶、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切削液及桶、除尘器集尘、废金属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润滑油及桶、废液压油及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固化剂空桶、稀释剂空桶、废清洗剂桶、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切削液及桶等危险废物委托宁国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除尘器集尘、废金属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及港口设备维修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后pH范围是8.2-8.7、COD日均排放浓度为209-227mg/L、BOD5日均排放浓度为79.4-81.8mg/L、SS日均排放浓度为33-35mg/L、NH3-N日均排放浓度为1.84-1.96mg/L,石油类日均排放浓度为4.90-5.5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排放浓度为1.23mg/L。生活污水综合处理后pH范围是7.1-7.5、COD日均排放浓度为19-20mg/L、BOD5日均排放浓度为7.7mg/L、SS日均排放浓度为17-21mg/L、NH3-N日均排放浓度为0.108-0.130mg/L,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港口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激光切割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抛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4mg/m³;调漆、喷漆及晾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18mg/m³、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1.0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0.115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0.66mg/m³、二甲苯浓度<1.5×10-3mg/m³,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1.06mg/m³,厂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昼间最大噪声为62.9分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过滤棉、废油漆、固化剂、稀释剂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清洗剂桶、废切削液(废乳化液)、废切削液桶(废乳化液桶)。废边角料、收集粉尘收集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理;危险废物委托宁国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港口设备维修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港口设备维修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港口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本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激光切割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抛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调漆、喷漆及晾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激光切割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为0.002t/a;抛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0.0335t/a;调漆、喷漆及晾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为0.0075t/a、非甲烷总烃为0.03t/a。
本项目废气VOCs排放总量为0.03t/a,颗粒物总量0.043t/a。满足总量烟粉尘为 0.095t/a、VOCs为0.49 t/a控制要求。
3.厂界噪声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验收期间: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昼间最大噪声为62.9分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废气VOCs排放总量为0.03t/a,颗粒物总量0.043t/a。满足总量烟粉尘为 0.095t/a、VOCs为0.49 t/a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六、验收结论
安徽盛尔凯重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港口特种设备、移动供电新材料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已阶段性建成的生产线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激光切割、焊接、抛丸、调漆、喷漆及晾干工序各类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危废场所、废水处理站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港口设备维修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汇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安徽盛尔凯重工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