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3亿件金属件前处理生产线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8月13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主持召开了“年产3亿件金属件前处理生产线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上建设单位汇报了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减震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迁扩建。
建设规模:年表面处理3亿件金属件。
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占地20330m2、建筑面积约10000m2;主体工程新增脱脂、酸洗、磷化生产线3条,脱脂、磷化生产线3条,配套动喷胶机、涂装一体机1台、自动喷涂机、自动浸胶机、喷砂机7台等;配套供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控制、固废处置和利用等环保工程。
建成后形成年表面处理3亿件金属件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5月8日,宁国经开区管委会以“2019-341862-29-03-010470”文对本项目进行备案。2019年10月,公司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亿件金属件前处理生产线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0月18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以“宁环审批[2019]126号”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2020年3月基本建成投入试生产。2020年6月底,公司委托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2.4%,实际投资总额49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的5.1%。
(四)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更情况
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进行核实,技改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品种和消耗量、设备清单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设备:(1)由于产品种类不同,环评中履带式自动喷砂机改为6台喷砂机,总产能不变;(2)环评中的4条磷化生产线其中一条磷化线是由原3条小的无磷酸处理的磷化线组成,总产能不变。
以上变动没有增加产能、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基本不变。对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规定和要求,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其调试效果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酸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
喷砂机各配有1套集尘处理设施,喷砂产生的粉尘经相应的集气风口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风量6000m3/h)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条磷化生产线的酸雾废气分别配套1套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5);
涂胶、烘干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喷淋预处理+除湿除雾装置+ 四级干式过滤+吸附风机+沸石分子筛转轮吸附浓缩+三床式RTO蓄热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4)。
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硫酸雾最高浓度为1.79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排放限值。厂界外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117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点拿到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最高浓度为4.41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
(二)废水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园区雨水管网。生产废水排入中鼎集团减震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隔油调节+物化沉淀+生化处理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轮胎企业和其他制品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国市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中津河。本项目外排废水满足中鼎集团减震园区污水处理站进口水质要求,经过中鼎集团减震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外排水满足宁国市南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后经基础减震、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喷砂粉尘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外售,喷砂粉尘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表面处理污泥、废清洗剂、含磷槽渣、废粘合剂、废胶渣等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所有固废均有效处置,不外排。一般固废堆放场建设和一般固废处理满足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的有关规定处理。危废暂存场所和危废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五)卫生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
经现场核查,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环境保护目标。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经核算项目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其排放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气、废水、噪声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项目运行后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公司年产3亿件金属件前处理生产线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公司承诺
1.定期对各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运营期进一步加强厂区的环境管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