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 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宁国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主持召开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宁国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报告编制单位)及宁国浚洁环保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计施工单位)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上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你,验收检测单位汇报了验收检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国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选址于宁国市汪溪工业园区104省道东侧,占地面积约32356.6m2。布置四间生产厂房、金属打包液压机、剪铁机、非金属打包液压机、废钢门式剪断机、压块机等设备,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回收、加工废钢铁15万吨生产能力。系迁建性质。2018年9月宁国双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变更了法人主体为“宁国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变更后项目地点、规模、性质、工艺等不得发生变化。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3月19日经宁国经开区管委会项目备案,项目编号:2018-341862-03-005386,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国双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宁国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11日以(宁环审批[2018]70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2020年2月建成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0万元,所占比例为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宁国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不低于75%。
二、项目表动情况
通过与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核实,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国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说明:
(一)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水阳江。经检测,污水外排满足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二)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剪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有一根15米高排气管排放。经检测,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剪切机、液压打包机、压块机等设备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检测,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分拣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环保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善,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宁国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一)加强生产车间或场所现场环境管理,完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去向台账。
(二)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三)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宁国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