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金牛山陶业有限公司
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7月12日,安徽省宁国市金牛山陶业有限公司根据《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省宁国市金牛山陶业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于宁国市港口镇灰山村地块内,系对现有2座烧制窑的燃烧、保温系统及尾气净化措施进行改造等,配置龙窑、颚式破碎机、粉碎机、搅拌机、真空练泥机、压机、真空泵、进车机、模具、瓦架车等生产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园林景观艺术陶瓷16万件的生产能力。系改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5月宁国市港口镇政府为本项目备案(项目编码:2018-341891-30-03-010143),公司于2018年10月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省宁国市金牛山陶业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宁国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7日以文(宁环审批 [2018]117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2019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8万元,所占比例为9.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省宁国市金牛山陶业有限公司已建成的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不低于75%。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环保设施有所调整。计划“烧制窑烟气经多重隔板降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陶土破碎工序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安装机械通风设施”,调整为“烧制窑烟气经多重隔板降尘处理,配置1套水膜除尘设施,废气经喷淋除尘、脱硫后,并设置15米高排气筒排放;陶土破碎工序经布袋除尘器及喷淋设施处理后,收集处理再利用,车间内排放;”。
其他建设内容与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省宁国市金牛山陶业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陶土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平窑烟气。其中,陶土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装置+喷淋设施”处理后再利用;平窑烟气经多重挡板降尘+水膜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强化车间通风设施。经监测,废气外排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搅拌机、练泥机、压机、真空泵、风机等设备,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灰渣、除尘器器集尘、废坯料、残次品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灰渣收集后用于农田;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练泥工序;残次品用于道路填方;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验收结论
安徽省宁国市金牛山陶业有限公司已建成的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陶土破碎工序粉尘和平窑烟气收集、除尘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并建立去向台账。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确保全部交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不外排。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雨污管网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安徽省宁国市金牛山陶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