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
丙烯酸内外墙乳胶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7月12日,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年产1200吨丙烯酸内外墙乳胶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丙烯酸内外墙乳胶漆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青山路北侧地块内,配置高速分散机、SG砂磨机、拉缸、调速分散机、变频分散机、卧式真石漆搅拌釜、摆线针储罐、立式真石漆搅拌釜等生产加工设备,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聚乙烯醇胶水500t、水性涂料4400t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6年9月获得宁国市发改委为本项目备案(发改项备﹝2006﹞218号文),公司于2006年3月委托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原宣城市环保局于2006年4月11日批复同意建设。项目2008年9月开工,2010年2月建成投产,2010年4月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环验[2010]09号文完成对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鉴于项目建成时间较长,随着涂料生产行业新技术的应用及更高效节能的设备陆续在市场使用,本项目存在更换设备且清洁生产水平不足,部分环保设施无法满足环保规范要求。2018年3月15日,原宣城市环保局组织部分专家对该企业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核查。经过现场排查,存在部分环境问题:1、粉状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需要设置规范的收集、处理装置。2、混合釜投料口处合理设置废气收集系统,规范废气处理设施,建议在除尘器后加装水洗装置,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并高于200米内建筑物5米。3、原料桶、成品桶应集中存放,并保持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4、按照宣城市2018年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环境监测,健全各类台账,规范排污口设置。
原宁国市环保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37号)及环保管理要求,确定茂发公司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丙烯酸水性内外墙乳胶漆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编制《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丙烯酸水性内外墙乳胶漆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上报环保部门。环保整治工作于2019年1月开工,2020年4月完成。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0.5万元,所占比例为15.7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年产1200吨丙烯酸内外墙乳胶漆改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不低于75%。。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境影响后评价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计划建设天然气锅炉,实际采用生物质蒸汽发生器;食堂未建设;新增3台立式真石漆搅拌釜、3只胶水搅拌罐;
2.环保设施有所调整。其中,胶水生产车间增设集气设施及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其它建设内容与后评价阶段基本一致。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丙烯酸内外墙乳胶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水外排满足宁国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设备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仿石漆生产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颗粒物及有机废气)、胶水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烟气。其中,仿石漆生产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颗粒物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引入滤筒式除尘+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胶水生产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入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仿石漆搅拌釜、高速分散机、打料泵、调速分散机等设备,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袋由供货商回收;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验收结论
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年产1200吨丙烯酸内外墙乳胶漆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环保整治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要求,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仿石漆、胶水生产工序工艺废气和锅炉烟气收集、净化(消烟除尘)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确保达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全部纳入宁国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雨污管网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2日
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丙烯酸内外墙乳胶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pdf
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丙烯酸内外墙乳胶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pdf
宁国市茂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丙烯酸内外墙乳胶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