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芜湖中鼎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主持召开了“高端装备用橡胶材料密炼中心(一期)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由芜湖中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3位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建设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上建设单位汇报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内,N31.442394°,E118.408542°。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年产CR(氯丁胶)910吨、NBR(丁腈胶)3770吨。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主体工程新增2条混炼胶生产线,主要设备为胶料称量系统、密炼机、开炼机、冷却机等;配套供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噪声控制、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一期工程建成后形成年产CR(氯丁胶)910吨、NBR(丁腈胶)377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1月2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开管秘[2019]327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2019年7月,公司委托安徽海智博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芜湖中鼎实业有限公司高端装备用橡胶材料密炼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月16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以“芜环评审[2020]21号”文对本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20年1月月底开工、2020年8月建成1条炼胶线并投入试生产。2020年9月,公司委托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立项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81万元,占总投资的7.36%,实际投资总额70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88万元,占总投资的12.6%。
(四)验收范围:阶段性验收;1条混炼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验收产能年产CR(氯丁胶)455吨、NBR(丁腈胶)1885吨;验收期间实际产量达到阶段性产能的75%以上。
二、项目变更情况
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进行核实,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品种和消耗量、设备清单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部分环保措施变化:炼胶废气处理由环评的“碱喷淋塔+干式过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变更为“碱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
以上变动没有增加产能、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基本不变。对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规定和要求,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其调试效果
(一)废气
1.胶料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炭黑投料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两股废气处理后合并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炼胶废气经“碱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排气筒(DA002)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废气,投料粉尘及炼胶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和表6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浓度、厂界及厂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019)。
(二)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生活污水所测项目CODcr、NH3-N、SS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三)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后经基础减震、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固废为废包装物、除尘器集尘、废活性炭、废喷淋液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包装物、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喷淋液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所有固废均有效处置,不外排。一般固废堆放场建设和一般固废处理满足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的有关规定处理。危废暂存场所和危废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四、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废水、噪声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环保要求;项目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五、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公司高端装备用橡胶材料密炼中心(一期)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公司承诺
1.定期对各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运营期进一步加强厂区的环境管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芜湖中鼎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