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宁国市东津河河沥溪防洪堤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8月14日,宁国市水利局根据《宁国市东津河河沥溪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国市东津河河沥溪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选址于宁国市东津河金桥至东津河与中津河交汇处。工程建设内容:对河道进行疏挖,拓宽,总长度5.10km。疏扩河道底宽不小于120m,疏挖后河道底高程为41.20-45.38m,河底比降0.67‰;在河沥溪大桥位置,为了保证大桥的安全,大桥正下方以及上下游 10m 范围内保留原有河底高程。挡墙基础加固0.99公里,新建挡墙0.06公里,新建防洪墙1.6公里,护岸5.14公里。护坡、护岸设计均采用格宾石笼作为主要防护型式,左岸右岸均进行防护。项目建成后,可形成防洪标准20年一遇,相应堤防和主要建筑物为3级。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5月宁国市水利局批准本项目初步设计(水管 [2017]167号),并委托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国市东津河河沥溪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宁国市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3月27日以文(宁环审批[2019]31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建成。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9477.54万元,实际总投资9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0万元,所占比例为2.22%。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宁国市水利局已建成的宁国市东津河河沥溪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不低于75%。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河道疏浚设计河底标高42.6~45.4m,实际建成为河底标高41.2~45.38m;
2.护岸工程格宾石笼护坡结构防护左岸设计长度5121m,右岸长度4983m,总长度10104m,实际建成为左岸长度4691m,右岸长度4525.2m,总长度9216.2m;
3.施工期弃土场设计占地面积61亩,实际占地面积约为60亩,四周修筑围堰。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国市水利局宁国市东津河河沥溪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调查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1.污水。施工方租赁现有民房作为施工营地;土石方施工过程中,部分土料随地表径流进入近岸水体,使岸边水体悬浮物浓度增高;在挖取河滩土方时,使取料区域水体泥沙含量剧增,水体污浊度明显提高,并扰动底泥中吸附的其它污染物质,顺水流方向形成一定距离的污染带。此类水质污染主要是造成江水悬浮物含量增加,经过一段距离或时间其中大部分会自然沉降,未对水体产生严重影响。施工导流排水主要为临时围堰的排水,施工导流将对底泥产生剧烈搅动,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大幅增加,单导流排水其他水质与河道水体相近,经一段时间沉淀后可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
2.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打桩机等设备和运输车辆。通过选用低噪机械设备,设置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车辆经过居民区时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以及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尽可能减缓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3.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土方挖掘扬尘、建筑材料搬运搅拌扬尘、车辆运输行驶引起的扬尘。主要采取对施工道路、堆场每天洒水抑尘,物料运输采用遮盖运输,避免运输期间的跑漏现象。对施工道路定期养护、清扫,保证路面清洁等措施。
4.生态环境。主要为施工期临时占用部分土地,扰动地表,改变原有地貌以及由此引起的局部水土流失影响。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时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避开雨季进行大规模开挖土石方工程;不在施工范围外进行施工活动,工程结束后对施工场进行清理和恢复,播撒草种及种植树木进行绿化;对场地进行平整压实处理,并做好削缓边坡的处理避免形成地质环境问题;施工完成后对生产设施及办公生活建筑物进行拆除和清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做到无生活垃圾等遗留;对场地进行平整,完善疏通雨水排水系统,对坑洼等凹凸地填平压实,为场地绿化创造条件;对东津河自然水流形态予以保护,消除河道弃渣,保证不淤、不堵不漏、不留工程隐患,不阻隔自然水流;对建筑占地、道路、裸露空闲地及堆场等进行场地平整清理,并做好绿化恢复。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弃土、废建材和生活垃圾。其中,弃土全部运至制定弃土场,废建材在施工完毕后进行清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验收结论
宁国市水利局已建成的宁国市东津河河沥溪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对弃土场弃土尽快清理、复耕;
2.强化工程维护,持续改善环境。
宁国市水利局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