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新建绩溪至宣城高速铁路胡乐材料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09月24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在本公司组织召开了“新建绩溪至宣城高速铁路胡乐材料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由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及3位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上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安徽省宁国市胡乐镇竹川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加工砂石1200000吨。
建设内容:环评拟建生产区、产品仓库、原料堆场、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生活区,购置购砂石加工设备,用于宣绩高速铁路建设过程中洞渣加工,加工后砂石用于铁路建设,建设单位不进行砂石销售,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加工砂石1200000吨。环保工程配套建设废气、噪声、固废等治理措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新建绩溪至宣城高速铁路胡乐材料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编制完成,2021年8月25日取得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局《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新建绩溪至宣城高速铁路胡乐材料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复函》(宁环审批〔2021〕87号)。2021年9月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委托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司根据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监测结果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占总投资的9%。
(四)验收范围:竣工验收。
二、项目变更情况
通过与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核实,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喷淋降尘,破碎机密闭,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
生产废水经96m³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经容积250m³沉淀器沉淀处理后,排入容积450m³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自流入容积80m³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用水当地农户清掏做农家肥,不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消声、隔离、减震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至弃渣场;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处置;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保设施
1.规范化排污口
按规范设置了排污口和各类标识。
2.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设置以车间外扩50m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地下水、土壤、风险防范措施
排污许可
登记日期2021年10月8日,有效期2021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登记编号:913700001682998007001Y。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1年9月7~8日浚成公司对该工程生产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布点监测。验收期间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监测结果如下:
4.1废气监测结果
废气排放满足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DB31/933-2015)表1和表3中排放限值。
4.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为达标排放
4.4总量控制
项目总量的颗粒物为0.3324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新建绩溪至宣城高速铁路胡乐材料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定期对各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运营期进一步加强厂区的环境管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中铁十四局宣绩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
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