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1日,宁国三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25000台机械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国三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台机械设备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曹坊路南侧地块内,建筑面积约72000m2。配置剪板机、折弯机、切割机、冲压机、钻床、焊机、抛丸机、喷塑线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5000台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为:91341881MA2RLPF62T001X,有效期至2027年05月12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5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18-341862-35-03-010933),公司于2019年3月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国三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台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月7日以文(宁环审批 [2020]006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实际总投资3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0万元,所占比例为1.71%。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宁国三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12500台机械设备生产及配套设施。
1条喷塑线未建和部分焊机、抛丸机未购置,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 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主要生产设备有所增减(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2).其中,剪板机暂未购置,折弯机、钻床、焊机、抛丸机分别减少1台,1条喷塑线暂未建设,行车增加1台;固化方式由电加热调整为天然气加热;
2.计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纳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入东津河,因区域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且具备接管条件,现调整为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环保设施有所调整。计划剪板、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在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塑在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引至滤筒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固化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现调整为:剪板、切割、焊接、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引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固化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国三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台机械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剪板、切割、抛丸工序产生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剪板、切割、焊接、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固化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限值规定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限值要求。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纳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厂区总排口污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剪板机、折弯机、切割机、冲压机、钻床、焊机、抛丸机、风机等设备,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渣、除尘器集尘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边角料、金属废屑、焊渣、除尘器集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验收结论
宁国三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台机械设备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阶段性建成的生产设施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及措施,具备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剪板、切割、焊接、抛丸、喷粉、固化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和喷粉房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固废转移台账和申报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纳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雨污管网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宁国三森机械科技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