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蓝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梯部件设备生产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3年2月21日,安徽蓝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电梯部件设备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蓝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梯部件设备生产项目(一期)选址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宁路36号,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1.8亿元,新建钢结构厂房18000平方米、办公室和食堂共2000平米,购置剪板机、折弯机等关键设备30多台(套),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电梯部件设备2000台。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7月21日获得了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备案表(备案证号:宁开发项[2021]134号),项目编码:2107-341862-04-01-378772,公司于2022年9月委托安徽师范大学编制《安徽蓝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梯部件设备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11月10日以文(宁环审批[2022]145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安徽蓝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9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有效期为2023年2月9日至2028年2月8日。登记编号:91341881MA8N0DMB8Y001Y。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0万元,所占比例为2%。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蓝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的电梯部件设备生产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期间达到年产电梯部件设备2000台的生产能力,生产负荷不低于75%。
部分生产设备未购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本项目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蓝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梯部件设备生产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切割、焊接、打磨过程中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强化生产场所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废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钢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钢材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后重新利用,焊渣及收集粉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和废油桶,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验收结论
安徽蓝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梯部件设备生产项目(一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切割、焊接、打磨工序粉尘收集、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3.超出本次验收范围且在环评文件有效期内的建设内容建设时,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环保验收程序。
安徽蓝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