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一新型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00万米合成革技改项目
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建设单位:安徽天一新型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2月
1、环评履行及落实情况 2014 年安徽新鸿泰合成革有限公司变更法人成立宁国市天一合成革有限公 司,宁国市天一合成革有限公司依托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生产,产品和生产工艺 与安徽新鸿泰合成革有限公司完全相同,员工直接依托其现有,并承担环保相关 责任。2017 年宁国市天一合成革有限公司利用其现有厂房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并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取得环评批复《关于宁国市天一合成革有限公司年产 6000 万米合成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复函》(宁环审批[2018]99 号),对原锅炉 进行改造升级,淘汰现有 2 台 600 万大卡和 3 台 700 万大卡的燃煤导热锅炉,新 增 2 台 38t/h 燃煤锅炉。技改后全厂合成革产能不变,仍为 6000 万米,合成革型 号规格保持不变。2019 年 11 月 5 日宁国市天一合成革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安徽 天一新型纤维科技有限公司。2021 年 12 月安徽天一新型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对本 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本项目已建成的一台 38t/h 锅炉。
2、变动由来 安徽天一新型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共设2台38t/h燃煤导热油炉,实际 建成1台,燃煤废气分别经1套低氮燃烧+双碱法脱硫+SNCR脱硝+布袋除尘设备 处理后,通过1根48m高排气筒排放。安徽天一新型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将原环评 中未建设的一台38t/h燃煤锅炉变更为55t/h燃煤锅炉,锅炉使用燃煤量变为 94664t/a。 2023年11月安徽天一新型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对 现有的一台38t/h燃煤锅炉烟气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包括新增SCR脱硝工程、高效 覆膜布袋除尘改造工程和现有脱硫装置提升改造工程等内容。经改造后的锅炉烟 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mg/Nm3,氮氧化物排放 浓度≤50mg/Nm3,55t/h燃煤锅炉烟气并入该废气处理系统一并排放,污染物排放 满足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要求。
本项目锅炉由原环评中 2 台 38t/h 变更为 1 台 38t/h,1 台 55t/h, 燃煤用量变为 94664t/a,对两台燃煤锅炉烟气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包括新增 SCR 脱硝工程、高效覆膜布袋除尘改造工程和现有脱硫装置提升改造工程等内容。经 改造后的锅炉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35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Nm3。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经过污 染物核算,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不新增废水,噪声不变,固废均得到综合利 用,不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基本不对外环境 产生影响。不涉及项目性质、噪声、土壤、地下水、固废等污染及风险的重大变 动,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688 号重大变动清单,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在实际建 设中,需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实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措施建设,确保废气妥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