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新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3月3日,宁国市新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国市新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片区地块内,系购买片区内永电产业园厂房投资建设。配置隔膜泵、称量系统、高速分散机、搅拌釜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2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本项目备案(宁开发项[2023]15号项目,项目编码:2302-341862-04-01-421269),公司于2023年2月委托安徽净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国市新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8月29日以文(宁环审批[2023]52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公司于2023年12月07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41881MA8PXYCTOG001U,有效期至2028年12月06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实际总投资2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8万元,所占比例为2.1%。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宁国市新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水性涂料生产项目。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主要生产设备、产品方案、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分别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3、4-5、4-1;
2.危废暂存间由生产车间一层东侧调至生产车间一层楼梯旁,面积不变。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国市新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检测单位为: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2024JCJCWTQ0111-3)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投料废气和搅拌、分散、储罐及苯丙乳液投料产生的废气。其中,投料在密闭投料间内,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苯丙乳液及水通过隔膜泵抽入搅拌釜中,储罐内储存的半成品也通过隔膜泵抽入搅拌釜中,搅拌过程为密闭状态,在苯丙乳液罐口、搅拌釜出料口,高速分散机上方及储罐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特别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排水主要来自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收集,汇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的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达接管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机油、废包装桶、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不合格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废包装桶、过滤残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材料、除尘器集尘、不合格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分类收集后外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以厂界周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依托宁国市永电智创城产业园有限公司1座500m3事故水池。
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月26日向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1881-2024-007-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并排入港口污水处理厂,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港口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去除率为88.2%~92.3%,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87.1%~94.1%。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排放浓度为0.080~0.107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厂界排放排放浓度<1.5×10-3mg/m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二级标准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8~0.41mg/m³,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中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交由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过滤残渣。本项目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约8m2。设置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面积约10m2。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值烟粉尘为0.0104t/a,VOC为0.45t/a。
本项目排放烟粉尘为0.004t/a,VOC为0.0041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宁国市新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投料废气和搅拌、分散、储罐及苯丙乳液投料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收集,汇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的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达接管要求后,确保全部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宁国市新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