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顺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鸡养殖整体
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4年9月28日,安徽顺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肉鸡养殖整体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顺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13个养鸡场,分别为长虹养殖场(位于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长虹村官家湾村民组);梅林养殖场(位于宁国市梅林镇田村村田前村民组);高村养殖场(位于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高村村小屋基村民组);姚高4号养殖场(位于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姚高村易家村民组);姚高2号养殖场(位于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姚高村胡村村民组);花园1号养殖场(位于宁国市梅林镇花园村西村组);花园2号养殖场(位于宁国市梅林镇花园村西村组);石河1号养殖场(位于宁国市霞西镇石河村齐坞村民组);虹龙养殖场(位于安徽省宁国市霞西镇虹龙村高虹村民组);奥川2号养殖场(位于宁国市霞西镇虹龙村奥川村民组);青龙1号养殖场(位于宁国市青龙乡青龙村徐村村民组);青龙2号养殖场(位于宁国市青龙乡青龙村上袁村村民组);青龙3号养殖场(位于宁国市青龙乡青龙村东山边村民组)等进行整体改造。项目租赁土地面积共569.37 亩,总建筑面积148965.71平方米,其中,建设鸡舍108栋,项目总投资30090万元,饲养规模为1299万只。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3个肉鸡养殖场,配套建设生活及办公用房、配电房、门卫室、厕所、水塔水井、消毒池、发粪池、道路、泵房、排水明沟、下水道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299万只商品鸡的养殖能力。系技改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5月,宁国市政务服务局为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5-341881-04-01-423559)。公司于2022年7月委托安徽师范大学编制完成《安徽顺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鸡养殖整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8月26日以文(宁环审批[2022]111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公司分别办理了13个养殖场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登记编号分别为:913418813551845666007X(有效期至2025年04月22日)、913418813551845666006W(有效期至2025年04月22日)、913418813551845666013X(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9日)、913418813551845666014Y(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5日)、913418813551845666012Z(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5日)、913418813551845666002W(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9日)、913418813551845666001W(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1日)、913418813551845666011YFF1(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4日)、913418813551845666015Z(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9日)、913418813551845666010Z(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4日)、913418813551845666004X(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3日)、913418813551845666008W(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3日)、913418813551845666009X(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4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49600万元,项目本期实际总投资3009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582万元,所占比例为15.2%。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项目考虑到污染物排放问题,企业准备将生物质锅炉全部改造为空气能供热,但考虑到市场因素未能做到一次性改造完成,正在逐步整改建设。由于向港澳企业供货需提供完善的环保手续,故本次验收对本项目中未整改到位的生物质锅炉按照原环评(原环评相关信息见验收依据)要求进行验收(原环评未验收),且养殖规模为1299万只,未达到年产4200万只,为阶段性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产品方案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15;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16至3-28;主要生产设备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29至3-41,减少2栋鸡舍;
2.实际厂区内不进行检疫,孵化场进行检疫,检疫废物收集存放于孵化场危废暂存库,协议见附件;供温方式为70台生物质锅炉,具体见3-14。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奥川2号养殖场、梅林养殖场、姚高2号养殖场、姚高4号养殖场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养殖废水全部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沉砂池+气浮+调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沉淀池”,处理之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部分回用于冲洗鸡舍。
高村养殖场、虹龙养殖场、花园1号养殖场、花园2号养殖场、石河1号养殖场、青龙1号养殖场、青龙2号养殖场、青龙3号养殖场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养殖废水全部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污水收集池+A2/O+混凝沉淀+消毒系统+清水池”,处理之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部分回用于冲洗鸡舍。
(二)废气
项目本期废气主要为养殖过程、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锅炉燃烧废气产生的废气。其中,养殖场采取EM菌剂在源头上控制恶臭气体的产生,同时利用水帘降温除臭处理,配合绿化带吸附;项目污水处理工程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等。恶臭气体产生环境主要包括格栅、沉砂池、厌氧池、污泥处置等。项目对产臭单元封闭,废水沉淀池等处喷洒除臭剂;配合绿化带吸附;长虹养殖场共配备了15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高村养殖场共配备了6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梅林养殖场共配备了9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姚高4号养殖场共配备了4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姚高2号养殖场共配备了3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花园1号养殖场共配备了3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花园2号养殖场共配备了2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虹龙养殖场共配备了15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石河1号养殖场共配备了4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奥川2号养殖场共配备了11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青龙1号养殖场共配备了7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青龙2号养殖场共配备了9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青龙3号养殖场共配备了5台锅炉能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烧原料,经水膜除尘后,通过6m高排气简排放。经监测,项目NH3、H2S等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其噪声源以机械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主要噪声源来自真空泵、风机等设备,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污泥、鸡粪及垫料出售给宣城市南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本项目应对养殖过程出现的正常病、死鸡选择运输到山门养殖场湿化机化制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2024年9月制定了安徽顺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41881-2024-082-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奥川2号养殖场、程村养殖场、梅林养殖场、山门养殖场、姚高2号养殖场、姚高4号养殖场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格栅+沉砂池+气浮+调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储水池中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高村养殖场、虹龙养殖场、花园1号养殖场、花园2号养殖场、石河1号养殖场、青龙1号养殖场、青龙2号养殖场、青龙3号养殖场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格栅+沉砂池+气浮+调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储水池中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NH3浓度为0.02mg/m3~0.12mg/m3,H2S浓度为0.001mg/m3~0.012mg/m3,恶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臭气浓度<1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较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奥川2号养殖场、梅林养殖场、姚高2号养殖场、姚高4号养殖场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格栅+沉砂池+气浮+调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储水池中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高村养殖场、虹龙养殖场、花园1号养殖场、花园2号养殖场、石河1号养殖场、青龙1号养殖场、青龙2号养殖场、青龙3号养殖场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格栅+沉砂池+气浮+调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储水池中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NH3浓度为0.02mg/m3~0.12mg/m3,H2S浓度为0.001mg/m3~0.012mg/m3,恶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臭气浓度<1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考虑到污染物排放问题,企业准备将生物质锅炉全部改造为空气能供热,但考虑到市场因素未能做到一次性改造完成,正在逐步整改建设。由于向港澳企业供货需提供完善的环保手续,故本次验收对本项目中未整改到位的生物质锅炉按照原环评要求进行验收(原环评未验收),且养殖规模为1299万只,为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对本项目生物质锅炉按照原环评要求进行验收(原环评未验收),原环评中对总量未进行要求,故本次验收不对总量进行核算。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安徽顺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鸡养殖整体改造项目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执行制度。验收检测期间未发生事故性排放和环保管理不善现象,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安徽顺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鸡养殖整体改造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运行,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热水炉烟气收集、消烟除尘设施维护保养和鸡舍、污水处理站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并建立去向台账。
2.确保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清掏农用;鸡舍冲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场地洒水,不外排。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养殖场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安徽顺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