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5月31日,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迁扩建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 9 号,项目租赁嘉科现有空置厂房 2.5 万平方米,其中 2.28 万平方米厂房用于橡胶零部件生产车间,,2200平方米用于项目检测中心建设。购置注射成型机、自动检测线、自动包装机等智能化制造设备,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橡胶零部件6.2 亿件的生产能力;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噪声控制和固废收集、暂存等环保工程。系迁扩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4月7日,该项目通过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4-341862-04-02-639453)。2024年6月,公司委托宣城科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8月5日经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宁环审批[2024]111号)。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变更了排污登记(登记号:91341800259222497F001U)。项目于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5年5月6日、7日、9日、12日委托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23000万元,实际总投资2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50万元,所占比例为6%。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迁扩建项目,年产新能源汽车橡胶零部件6.2 亿件。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比,变化情况如下:
主要生产设备、原辅材料及能耗变化、产品方案分别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4-3、4-1、表4-5;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一)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①环保设施处理效率②污染物排放情况(三)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结果(检测报告编号: 2025JCJCWTQ0506-1)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一)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㈠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产品清洗废水、洗模废水、喷淋塔废水)、检测 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量约 55.744m3/d ,依托中鼎工业园内 1 座处理能力为1920m3/d的综合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采用“隔油+调节+混凝+沉淀+A2/O ”工艺),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监测,污水外排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2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南山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限值。
㈡废气。本项目主要有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1)硫化一区的硫化废气采取 1 套“喷淋塔+静电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2)硫化二区的硫化废气采取 1 套“喷淋塔+静电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3)二段硫化烘箱安装集气罩+软帘,采取 1 套“二级喷淋塔+二级静电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3)”。
经监测,项目的硫化、二段硫化等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 1 限值要求,项目硫化、二段硫化等废气中的臭气浓度、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
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精密预成型机、橡胶注塑成型机、冷冻修边机、洗烘脱一体机、自动包装机、空压机、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在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并合理布置后,经监测,厂界外噪声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㈤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橡胶件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和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危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相关场所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并于2023年10月30日向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41881-2023-078-L)。
四、验收结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迁扩建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适时清运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并建立去向台账。
2.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