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铸件
数字化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5年5月18日,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根据《年产3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选址于安徽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新港大道与涟漪路交叉口地块内,用地面积96.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4137m2,拟分二期实施。一期新建树脂砂铸造车间、机加车间(设备分期投入)、研发科技综合大楼、食堂、配电房、危化库、主大门、物流门以及与之配套的厂区围墙道路,其它在第二期进行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35674m2。项目主要生产压缩机、数控机床用铸铁件和汽车、电梯用铸铁件,年产合格铸铁件30000t,其中呋喃树脂砂造型工艺铸件16000t,粘土砂静压造型工艺铸件14000t。一期和二期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万吨精密铸件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5月,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为本项目备案(宁港管[2018]25号,项目编码:2018-341868-31-03-011710),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宁国市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月21日以文(宁环审批[2019]14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公司因对一期内容阶段性建设并调试,故于2021年8月针对“年产3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所含的一期建设内容进行阶段性验收。目前本项目已完成一期全部建设内容,二期未建设,目前一期产能达到年产2万吨精密铸件,此次仅针对一期整体内容进行验收。
项目本期于2019年2月开工,2025年2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1881MA2RN54187001U,有效期至2029年12月12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30376万元,项目本期(一期)实际总投资25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95万元,所占比例为1.55%。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2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
项目二期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原辅材料及能耗、主要生产设备、产品方案分别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表4-4和表4-5;
2.环保措施有所调整。其中,已建熔炼工序增加一套旋风除尘器;浇注由原料区分变更为铸件 规格区分,冷却过程也单独设立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口,浇注分为大件浇注和小件浇注,浇注废气分别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1根15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冷却过程在立体冷却库中进行,废气经由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落砂废气经由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每台抛丸机均分别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及排气筒;小件打磨、喷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滤筒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15)排放;大件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滤筒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精修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滤筒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10)排放;悬链喷漆打磨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滤筒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17)排放;大件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干式漆雾装置+活性炭吸脱附燃烧+1根20m排气筒(DA009)排放,处理装置由活性炭吸脱附燃烧取代光催化氧化;
3.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由机加工车间东南侧调整至厂区北侧。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结果(检测单位为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2025JCJCWTQ0213--1)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金属熔化、浇注、冷却、落砂、抛丸、打磨、喷漆、浸油、砂处理、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其中,金属熔化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浇注分为大件浇注和小件浇注,浇注废气分别经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冷却过程在立体冷却库中进行,废气经由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打磨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落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抛丸分为3750粗抛丸废气、4810悬链抛丸废气、台式抛丸机废气、3750精抛丸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滤筒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DA012、DA014)排放;小件打磨、喷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大件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精修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浸油废气经收集引至静电除油装置+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悬链喷漆打磨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大件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引至干式漆雾装置+活性炭吸脱附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DA009)排放;悬链喷漆线废气经密闭喷漆房引至干式漆雾处理装置+活性炭吸脱附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DA018)排放;砂处理废气经由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焊接场所配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烟经处理后外排;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废气外排分别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中型”规模相应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汇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全部纳入宁国市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喷枪清洗水全部回用于调漆过程,不外排;中频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本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本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漆渣、废活性炭、废漆桶、废切削液、废防锈机油、废催化剂、含油抹布和手套、炉渣、废砂、废钢珠、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机加工金属边角料和废金属屑、焊渣和生活垃圾。其中,漆渣、废活性炭、废漆桶、废切削液、废防锈机油、废催化剂和手套属危险废物,公司已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炉渣、废砂、废钢珠、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机加工金属边角料和废金属屑、焊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定期外售利用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设施100m环境防护距离。据查证,厂界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报备(备案编号:341881-2025-018-L)。
四、验收结论
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精密铸件及加工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实施过程中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加强金属熔化、浇注、冷却、落砂、抛丸、打磨、喷漆、砂处理、焊接工序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危废暂存场所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汇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全部纳入宁国市港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厂区雨污管网、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