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怡康复医院等级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7月12日,家怡康复医院根据《家怡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家怡康复医院建设项目位于宁国市滨河路2号地块内,总建筑面积约为540m2,拟内设内科、外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骨伤科等;配置相应的医疗诊断设备(或设施),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开放床位数30张、年门诊接待人数约8000人的接诊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3月原宣城市卫生局批准设置家怡康复医院(宣卫医 [2011]29号),医院于2019年10月委托安徽环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评文件,原宁国市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1月26日以文(宁环审批 [2019] 146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已实际建成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580万元,实际总投资53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2万元,所占比例为6.0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已建成的家怡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医院所有在用射线装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单独管理。
二、项目变动情况
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家怡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配套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纳入宁国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医院总排口污水外排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排放限值。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中药熏蒸室、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异味气体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其中,医疗废物暂存间每天定时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中药熏蒸室产生的异味气体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废气外排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医疗及配套设备。对污水泵、空调外机等产噪设备,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药渣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分别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医院建有独立的危废、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场所;药渣、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验收结论
家怡康复医院建设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中药熏蒸室和污水处理站异味气体收集、吸附净化装置设施维护保养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废活性炭、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药渣暂存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转移台账和申报制度。
2.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确保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全部纳入宁国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污水泵、空调外机等产噪设备维护管理,避免对临近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干扰。
4.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医院内外地面、雨污管网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5.医院所有在用射线装置,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的种类及范围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
家怡康复医院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