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泽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汽车空气悬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2年3月18日,宁国市泽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根据《年产300万汽车空气悬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国市泽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汽车空气悬架生产线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上阳路8号,拟建设生产车间约3200m2,配置脱脂槽、水洗槽、自动喷漆线、手动喷漆操作台、烘道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各类空气悬架300万件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6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本项目备案(宁开发项[2020]102号,项目代码:2020-341862-36-03-025033),公司于2020年8月委托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宁国市泽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汽车空气悬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3月19日以文(宁环审批[2021]25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2年3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证书编号为:91341881MA2UMWB99X001Y,有效期至2027年03月17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20万元,所占比例为4%。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宁国市泽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300万汽车空气悬架生产线项目。验收监测期间达到年产50万件汽车空气悬架,年产100万件汽车尾管的生产能力,生产负荷不低于75%。
焊接抛丸酸洗磷化工序暂未建设,部分生产设备未购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焊接抛丸酸洗磷化工序暂未建设,部分生产设备未购置,酸洗磷化处理线仅建设脱脂水洗工序,喷漆线仅建设一条,烘道仅建设一条;
2.项目产品改变,由原项目中汽车空气悬架由年产300万件/年减少为100万/年,增加汽车尾管年产200万件。汽车尾管与汽车空气悬挂生产工艺基本一致,只少一道底漆喷涂,其余均相同;
3.环保设施有所调整。将喷漆废气净化设施“喷漆盒+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调整为“水喷淋+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净化设施“低氮燃烧器”,调整为“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国市泽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汽车空气悬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水喷淋+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强化生产场所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市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废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宁国市南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清洗处理流水线、喷漆流水线等设备,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槽渣、漆渣、废过滤棉、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新建一座200m3规范的事故应急池。本项目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四、验收结论
宁国市泽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汽车空气悬架生产线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喷漆、烘干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3.超出本次验收范围且在环评文件有效期内的建设内容建设时,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环保验收程序。
宁国市泽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宁国市泽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汽车空气悬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