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嵘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机械用无石棉摩擦材料与制动器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3年11月20日,宁国嵘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宁国嵘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机械用无石棉摩擦材料与制动器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国嵘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机械用无石棉摩擦材料与制动器组件项目选址于安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钓鱼台路56号,项目购置车床、磨床、硫化、开炼、密炼、二段硫化设备等主要设备。公司利用原有2750平方米厂房,同时新建7600平方米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机械用无石棉摩擦材料950万件套。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3月于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20-341862-30-03-008115,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国嵘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机械用无石棉摩擦材料与制动器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1月3日以文(宁环审批[2020]128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0年08月6日的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1341881752998571U001X,有效期至2025年08月5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12559万元,实际阶段性总投资6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0万元,所占比例为1.17%。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宁国嵘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的机械用无石棉摩擦材料与制动器组件项目(具备年产机械用无石棉摩擦材料950万件套的生产能力)。
另有喷胶及磷化生产线等部分生产设施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产品方案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2;设备及变化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5;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3;
2.环保措施有所调整。废气:配料、投料粉尘与密炼、开炼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密炼、开炼、硫化废气:环评中“集气装置+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为密炼、开炼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一部分硫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一部分硫化废气与二段硫化废气经油烟净化+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废水处理由环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磷化废水经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中津河”改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中津河”,改变原因为本项目暂不产生磷化废水,仅生活废水产生。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国嵘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机械用无石棉摩擦材料与制动器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检测单位为宁国市浚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2023JCJCWTQ0920-3)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配料、投料粉尘,磨削粉尘,车床粉尘,密炼、开炼废气,硫化、二段硫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其中,配料粉尘(橡胶制品粉料)和配料、投料粉尘(摩擦片制品粉料):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根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磨削粉尘:磨床均配有集尘装置通过中央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经除尘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密炼、开炼废气:经集气装置+布袋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硫化废气:1#车间与3#车间部分硫化废气经集气装置+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涂胶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车床粉尘:3#车间的车床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15高排气筒排放(4#排气筒);硫化、二段硫化废气:1#车间部分硫化废气与二段硫化废气经油烟净化+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强化车间通风措施。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冷却循环水池半年更换一次。更换的废水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有不合格橡胶制品、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钢材边角料,不合格橡胶制品、收集的磨削粉尘、废包装材料、废钢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再利用。配料、投料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生产。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硫化剂及废氧化锌等包装材料、废机油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中,废活性炭、废硫化剂及废氧化锌等包装材料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宁国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置。
本项目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及南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2#排气筒硫化废气硫化氢去除率为74.7%~92.8%;非甲烷总烃废气的去除率为77.7%~84.8%,4#排气筒车床废气颗粒物去除率为93.9%~94.9%。项目橡胶加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和表6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磨削粉尘、车床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为0.1mg/m3~0.12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60mg/m3~0.99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厂界排放限值;硫化氢浓度为0.002mg/m3~0.005mg/m3,臭气浓度<10,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01mg/m3~1.10mg/m3,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一般固废有不合格橡胶制品、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钢材边角料,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库(面积30m2,位于2#厂房北面),不合格橡胶制品、收集的磨削粉尘、废包装材料、废钢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再利用。配料、投料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生产。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硫化剂及废氧化锌等包装材料、废机油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中(危废库面积15m2,位于2#厂房北面),废活性炭、废硫化剂及废氧化锌等包装材料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宁国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置。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值VOCs为0.11t/a,烟粉尘为0.034t/a,COD为0.752t/a,氨氮为0.028t/a。
本项目废气排放VOCs为0.1056t/a,烟粉尘为0.0312t/a,COD为0.1386t/a,氨氮为0.0088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宁国嵘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机械用无石棉摩擦材料与制动器组件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运行,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各工序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废机油暂未签入危废协议中,建议企业尽快签订。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宁国嵘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