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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铸丰钢球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铸件 数字化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25/5/9 17:27:50 人气:10 评论:0

宁国市铸丰钢球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铸件

数字化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5年4月26日,宁国市铸丰钢球铸造有限公司根据《年产2万吨铸件数字化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国市铸丰钢球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铸件数字化扩建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线地块内,拟利用本公司现有2台0.75吨熔炼炉,铸造车间新增2台套2吨电炉(一用一备)、新增自硬砂生产线一条、浇注生产线一条,抛丸机2台、喷漆房、打磨房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铸件的生产能力。系扩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7月,宁国市经信局为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07-341881-07-02-437705),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安徽净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国市铸丰钢球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铸件数字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6月3日以文(宁环审批[2024]84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本期于2024年7月开工,2025年2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1881796423470W001R,有效期至2029年10月14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2600万元,项目本期实际总投资2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2万元,所占比例为2.5%。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宁国市铸丰钢球铸造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2万吨铸件数字化扩建项目(即年产9000t铸件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

项目其余产能对应生产设施、2台抛丸机暂未建设,油淬生产线暂未生产,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原辅材料及能耗、主要生产设备、产品方案分别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表4-4和表4-5;

2.铸造车间计划新增2台套2吨钢壳电炉(一用一备),调整为阶段性仅新增1台套0.75吨钢壳电炉;油淬生产线暂未生产,目前只进行水淬。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设备间接冷却置换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接管要求后,全部纳入宁国市宜黄线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废

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金属熔化、浇注、造型、制芯、砂处理、落砂、抛丸、打磨、喷漆、晾干工序和危废间产生的废气。其中,金属熔化、浇注、造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制芯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砂处理、落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外排;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外排;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外排;喷漆、晾干工序和危废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8)外排;强化车间通风措施

噪声

本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本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废水玻璃)、废覆膜砂、不合格产品、废布袋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属危险废物,公司已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砂(废水玻璃)、废覆膜砂、废布袋分别由供货商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建设项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本期排水主要来自设备间接冷却置换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接管要求后,全部纳入宁国市宜黄线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水外排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设备间接冷却置换水用于厂区道路绿化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金属熔化、浇注、造型、制芯、砂处理、落砂、抛丸、打磨、喷漆、晾干工序和危废间产生的废气。其中,金属熔化、浇注、造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制芯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砂处理、落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外排;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外排;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外排;喷漆、晾干工序和危废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二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8)外排;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本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本项目已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区中间区域,建筑面积为80m²,项目产生的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废水玻璃)、废覆膜砂、不合格产品、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定期外售回收利用。

危废暂存间:位于1#生产车间西侧,建筑面积为10m²,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废暂存危废间后,目前定期委托宣城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生活污水,污水经检测:pH为8.3-8.6,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为:125-135mg/L、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为34mg/L、氨氮日均排放浓度为0.266-0.289mg/L、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为10.8-12.1mg/L,污水近期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宜黄线污水处理站,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纳管,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宜黄线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2.废气

本项目金属熔化、浇筑、造型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日均排放浓度为3.3mg/m³、非甲烷总烃日均排放浓度为1.93mg/m³、酚类日均排放浓度为1.41mg/m³、甲醛日均排放浓度为0.91mg/m³;制芯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日均排放浓度为2.9mg/m³、非甲烷总体日均排放浓度为1.80mg/m³、二甲苯日均排放浓度为<0.3mg/m³;砂处理、造型、落砂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日均排放浓度为4.3mg/m³、非甲烷总体日均排放浓度为1.78mg/m³、酚类日均排放浓度为1.22mg/m³、甲醛日均排放浓度为0.10mg/m³;抛丸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日均排放浓度为2.8mg/m³;打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日均排放浓度为2.2mg/m³;喷漆、晾干、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日均排放浓度为1.3mg/m³、非甲烷总体日均排放浓度为1.32mg/m³、二甲苯日均排放浓度为<0.3mg/m³;生产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限值,甲醛、酚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

本项目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范围为0.0570.074mg/m³,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0.110.65mg/m³,厂界甲醛、酚类、二甲苯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限值,甲醛、酚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厂界噪声

项目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经检测昼间噪声值处于57~59分贝夜间,夜间噪声值处于52~53分贝夜间,监测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总量的颗粒物为2.99 t/a,非甲烷总烃为0.90 t/a,符合总量控制VOCs:2.481t/a,颗粒物:8.433t/a,为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项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验收结论

宁国市铸丰钢球铸造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铸件数字化扩建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实施过程中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后续要求

1.加强金属熔化、浇注、造型、制芯、砂处理、落砂、抛丸、打磨、喷漆、晾干工序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危废暂存场所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确保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后,全部纳入宜黄线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厂区雨污管网、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宁国市铸丰钢球铸造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0.铸丰验收文本.doc

验收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

2.宁国市铸丰钢球铸造有限公司02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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