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马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耐磨铸件数字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5年4月26日,安徽新马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8万吨耐磨铸件数字化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新马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耐磨铸件数字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地块内,拟利用本公司现有土地,新建厂房15000平方米,新增建设铁模覆砂生产线2条,壳箱小微球生产线1条、天然气全自动热处理生产线3条、5T中频感应电炉3套、2T中频感应电炉1套、0.75T中频炉4套等主要设备100余台套,配套建设(或依托现有)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8万吨耐磨铸件的生产能力(整合原有项目生产能力,全厂可达年产13.5万吨耐磨铸件生产能力)。系改扩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5月,宁国市经信局为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05-341881-07-02-386028),公司于2023年9月委托安徽净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徽新马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耐磨铸件数字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9月25日以文(宁环审批[2023]62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本期于2023年11月开工,2025年1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4年12月02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188173731464513001U,有效期至2029年12月01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本期实际总投资58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51万元,所占比例为4.33%。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新马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8万吨耐磨铸件数字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即年产4万t铸件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
项目其余产能对应部分电炉等生产设施暂未建设,迪砂(DISA)挤压造型自动生产线停产,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原辅材料及能耗、主要生产设备、产品方案分别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表4-2和表4-4;
2.部分环保措施有所调整。其中,1#车间840鉄模覆砂生产线废气与1#车间金属熔化废气合并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外排;2#车间砂处理废气合并处理排放;5#车间射芯废气与翻箱废气分开排放,射芯废气接入排气筒(DA016)外排,翻箱废气接入排气筒(DA022)外排;5#车间分离分选废气合并至排气筒(DA016)外排;7#车间金属熔化废气合并外排;7#车间热处理(油淬)废气经处理后汇同天然气燃烧烟气合并至排气筒(DA020)外排。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雨水进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不外排,清掏农用,清掏协议已签订。
(二)废气
废气。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熔化、清理、热处理、浇注、造型、分离分选、射芯、砂处理等工序产生的各类废气。其中,熔化、掼球废气经收集引至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熔化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造型、掼球、分离分选熔化、掼球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外排;砂处理、抛丸、浇注、熔化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外排;淬火(油淬)废气经收集引至工业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0)外排;熔化废气经收集引至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2)外排;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引至工业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5)外排;鉄模覆砂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8)外排;翻箱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22)外排;熔化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23)外排;射芯、浇注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6)外排;落砂、滚筒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6)外排;分离分选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6)外排;熔化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9)外排;分离分选、浇注、铁模覆砂废气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7)外排;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引至工业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20)外排;强化车间通风措施。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库位于厂区7#车间北侧,面积约150m2,,用于不合格品、金属粉尘、废砂、等暂存,不合格品、金属粉尘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固废定期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位于于3#厂房西侧,地面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建筑面积40m2,,用于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暂存,并定期委托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量垃圾箱若干,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及地下水评价,无需进行跟踪监测。企业设置有分区防渗,危废库做重点防渗,固废间、生产车间均为一般防渗。
2.项目设施100m环境防护距离。据查证,厂界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3.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报备(备案编号:341881-2025-007-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雨水进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不外排,清掏农用,清掏协议已签订。
2.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期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低于检出限、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92mg/m³,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46mg/m³,废气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8mg/m³,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期间: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昼间最大噪声(等效声级)为60分贝、夜间最大噪声(等效声级)54分贝、(最大声级)63分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良好。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本项目一般固废库位于厂区7#车间北侧,面积约150m2,,用于不合格品、金属粉尘、废砂、等暂存,不合格品、金属粉尘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固废定期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危废暂存间位于于3#厂房西侧,地面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建筑面积40m2,,用于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暂存,并定期委托安徽浩悦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量垃圾箱若干,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年7月1日实施)。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雨水进入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不外排,清掏农用,清掏协议已签订。
2. 废气
验收期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低于检出限、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92mg/m³,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46mg/m³,废气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8mg/m³,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期间,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1.4568t/a,控制指标25.6778t/a,VOCs排放量0.1992t/a,控制指标0.212t/a,二氧化硫排放量0.1104t/a(未检出,按检出限一半计算排放量),控制指标0.3t/a,氮氧化物排放量0.1104t/a(未检出,按检出限一半计算排放量),控制指标1.4025t/a,满足排放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期间:噪声经隔声、基础减震等控制措施并经过空间扩散衰减后,昼间最大噪声(等效声级)为60分贝、夜间最大噪声(等效声级)54分贝、(最大声级)63分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降噪效果良好。
4.固体废物
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颗粒物为1.4568t/a,非甲烷总烃0.1992t/a,二氧化硫排放量0.1104t/a,氮氧化物排放量0.1104t/a。污染物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置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安徽新马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耐磨铸件数字化改扩建项目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执行制度。公司内部规定了环境保护负责人,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验收检测期间未发生事故性排放和环保管理不善现象,效果良好。
六、验收结论
安徽新马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耐磨铸件数字化改扩建项目环保备案手续齐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熔化、清理、热处理、浇注、造型、分离分选、射芯、砂处理工序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危废暂存场所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厂区雨污管网、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签到表。
安徽新马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安徽新马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耐磨铸件数字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文本.doc